关于开展2017年度外国青年人才 引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8-07 浏览量:12

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为“一带一路”、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提供人才支持,提升我国高校对外国青年研究人才的吸引力,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实施“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”,资助一批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
一、“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”主要内容:

1、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发布“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”申报工作通知,组织申报。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将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确定资助人选。

2、资助引进人员每人每年20万人民币,包括工资、基本保险、住房费用和往返旅费等。

3、资助期限为两年,如需延期,延长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。

4、考核管理。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负责该计划的考核管理工作,具体资助人员的管理参照各高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。在站期间公开发布的成果须注明“外国青年人才引进计划”资助人员。


二、申报人基本条件和要求:

1、我校外籍在站博士后、外籍博士生。

2、拥有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国籍。

3、近一年内在国外(境外)高校获得博士学位。

4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

5、在站外籍博士后申请到资助后,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;

外籍博士生申请到资助后,须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。

6、非英语国家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(或英文)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。


三、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:

1、填写附件,于2017年9月10日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,然后由国际交流处李永源老师(021-34206759)负责引导申报人网上申请。

2、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: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  李永源  02134206759,65611

人力资源处            安   梅  02134206725,67550